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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廣播收音機執照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廣播收音機執照

本件文物為廣播收音機執照,由北港高中教師捐贈。早期收聽廣播必須要有執照,否則會違反電信管理法令,執照的有效時間為一年,逾期作廢,重行補發,內容除了載明收音機持有人、裝機地點、登記日期、廠牌、號碼、程式、附屬品、變更登記等項目,由台灣電信管理局代發,更註明「不得收聽匪俄廣播」,違反者依照規定懲處。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

  • 北港高中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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