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嘉南大圳實行小組合費領收證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嘉南大圳實行小組合費領收證

「實行小組合」為嘉南大圳最基層的自治性灌排組織,依昭和3年(1928)修正的〈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規約〉規定,「實行小組合」的區域依給水區來劃分,目的為小給水路、小排水路的維修及管理、圳水之分配、耕地的交換、共同秧苗的委託經營等。設小組合長1名、小區長3名,顧問3名,均為榮譽無給職。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

  • 北港高中文物館
擷取畫面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