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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糖廠蔗農糖寄存棧單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糖廠蔗農糖寄存棧單

二戰後,台糖公司為鼓勵農民訂約種甘蔗,增進農民收益,自民國35年(1946)實施「分糖制度」,即蔗農將原料甘蔗送廠壓榨後,可分得定額糖量,使其不僅為原料生產者,同時亦是砂糖銷售者。台糖為穩定契約原料供應起見,政策釐定全以蔗農利益為依歸,與日治時期推行之甘蔗原料限價收購政策迥然有別。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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