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日人欲透過學校教育,灌輸台灣人效忠日本皇國的觀念,形塑其所期望的公民,明治31年(1898)總督府公布〈臺灣公學校令〉,確立各地小學制度並規範其修業課程。其中,又以涵養國民精神最直接相關的「修身」和「國語」等兩科最為重要。日本治台長達半個世紀,在台灣推動基本教育也行之有年,對台灣基礎教育影響相當深遠,可透過文物來瞭解當時的教育內容,從教科書可反映日治時期教學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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