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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民國37-38年田賦實物繳納收據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民國37-38年田賦實物繳納收據

本件文物有兩張,分別為民國37年第2期、民國38年第2期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由北港高中教師捐贈;我國土地稅包含田賦、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田賦與地價稅以擁有土地為課稅基礎,未規定地價或已規定地價,仍供農業使用之土地,課徵田賦;其餘已規定地價之土地,則課徵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則以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為課徵基礎。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

  • 北港高中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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