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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戶稅繳納收據

北港高中鄉土文物館館藏文物:戶稅繳納收據

本件文物分別為台北市政府民國37年度下期份戶稅繳納收據、48年度上期戶稅查定通知書,由北港高中教師捐贈;財政收支系統劃分為中央、省及直轄市、縣市等三級制,鄉鎮包括於縣財政之內。民國36年(1947)將縣與鄉鎮收支予以劃分,使各自獨立,指定戶稅、特別戶稅、筵席稅及娛樂稅之全部暨房捐、屠宰稅、契稅之40%,劃歸鄉鎮作為主要財源。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

  • 北港高中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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