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文物有二:台電包燈電費收據、台電表燈電費收據,由北港高中教師捐贈;不同時期的電費帳單反映了台灣社會經濟的變遷與當時庶民的生活,早期電費屬於國家稅收,還徵收防衛捐,民國五十年代電費收據還有反共標語,並曾有「包燈」的電費每月固定計價;電費收費方式也隨著時代改變,八○年代以前還有專人到府收取電費,如今已改為電子帳單。
策展人:北港高中文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