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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春游泳池落成典禮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這批相片為台灣新生報記者於1966年5月20日拍攝,主題為再春游泳池落成典禮。再春游泳池位於臺北市圓山基隆河畔,救國團主任蔣經國偕同臺北市團委會主任委員林挺生、臺北市長高玉樹等人參觀其各項設施,並由救國團副主任謝東閔致詞。 1965年5月9日臺北市13歲少年李再春與弟弟李佑春前往新店溪戲水,發現孩童任永豪溺水後,躍入水中救起任永豪,而自身卻溺斃。為紀念李再春捨己為人的精神,救國團於臺北市中山北路興建泳池,以提供安全戲水的空間。1966年5月20日再春游泳池舉行落成典禮除蔣經國、謝東閔、李煥等政治人物外,負責揭幕者為李再春的弟弟李佑春;從相片中能發現當時小孩游泳裝備只有泳褲,當時蛙鏡與泳帽可能仍不流行,或仍過於昂貴。此座泳池與東門游泳池(已改建為今中正運動中心)是當時臺北市較重要的幾座泳池,直至1992年遭廢棄。 李再春溺斃後不久,蔣經國表揚他平日孝順,因而危急時能將孝擴大為勇,並說國家多難時,青少年應培養自己報效國家。捨生取義是當時政府所表彰的價值,因此這種為救人而死亡的行為,獲得政府與媒體極力宣傳,並利用塑造銅像或興建紀念建築等方式讓人民銘記在心,這種提倡有強烈的政治意圖,希望社會大眾效法殉難者的精神,努力為國家貢獻。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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