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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
圖片授權聲明 PDM
展品描述
1.本物件為以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司法大樓)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2張黑白照片,右下照片為法庭,上方有1段文字「法廷」,畫面中可見當時審判的空間配置,左上照片為貴賓室,下方有1段文字「貴賓室」,右上方有1段文字「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深紅色單色印刷,右上處為郵票黏貼處,有2隻臺灣黑熊之圖案,右側有「郵便はかき」字樣,左下有紅色橢圓戳印,有「山林」字樣,上方有「CARTE POSTALE」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 2.高等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於西元1934年竣工,總督府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設計,屬折衷主義建築,以仿羅馬風格搭配日本趣味風格設計,帶有些許文藝復興氣息,其址清朝時原為供奉關公的武廟,是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司法機關,戰後為中華民國司法院與最高法院的官署,稱司法大樓,後最高法院搬離。現為國定古蹟。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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