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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刑事判決正本(520農民運動涉案人判刑記錄)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520農民運動相關人包括林國華、蕭裕珍、邱鴻泳、邱煌生、溫界興等等的高院判決,判決理由敘明中對於被告的說法都沒採納,對於律師所提出各家電視台的影片與照片亦不接受,並以邱煌生自白為證明當日確有從二崙公墓載運至台北的石頭,作為預謀暴力之用。並把警方檢查卡車未發現石塊,視為警方不夠細心,不能作為沒有石塊的證明。對於邱鴻泳以及邱煌生申請勘驗二崙公墓則認為沒有必要而駁回。<br>從法官所採的證詞與判決理由,法官的心證似乎早已做成,整個調查與訴訟程序都偏向不利於被告的一端。判決結果出爐,在當時不但輿論一片譁然,而且讓民間聲援520運動持續了一整年。而對邱煌生來說,這是個相當沈重的判決結果。在一次訪談中,邱煌生希望能有機會當面問法官,他想知道法官的心證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是法官自己的自由意志嗎?還是有其他因素。<br>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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