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29年吞霄社土官蔴老尉立杜絕賣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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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乾隆29年(1764)11月,吞霄社土官蔴老尉給陳門羅之立杜絕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蔴老尉由於缺錢,因此將承祖遺下,座落北勢(今苗栗縣通霄鎮一帶),年納大租6斗之埔園一所,在中人黃天章的仲介,土目加已的見證下,以7圓半賣與漢人陳門羅氏。本件蓋有吞霄社土目加己戳記、吞霄社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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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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