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42年10月彰化廳馬芝堡萬俊立甘願杜賣兒子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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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明治42年10月27日彰化廳馬芝堡萬俊立甘願杜賣兒子契,該契書以紅紙黑字書寫,萬俊與其妻許氏花因家計貧窘,將明治38年出生之三子萬生以120銀元賣予鹿港街的許家,該契末端有一手印,為萬俊其妻許氏花所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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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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