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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商會設立豬隻屠宰管制辦法-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傳統馬祖地方較少養殖毛豬,初期國軍進駐時,豬量稀少,豬肉供不應求,導致價格浮動劇烈;豬隻屠宰商少,為求高額獲利,有壟斷市場的傾向,亦有豬隻灌水、私宰逃稅等事情曾出不窮。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6年10月27日報導指出,連江縣商會為解決相關現象,於1957年設立屠宰管制辦法,進行管控。由商會統一向政府申購所需之毛豬數字,然後按屠宰商人數字,公平分配各屠宰場每批申購之數字,須自配售之日起至售完之日止,按每批豬隻稅單,檢送商會檢收,本縣各村自養之豬隻,屠宰前三日須向駐地村公所登記備案,以免發生私宰,漏稅現象。另外連江縣政府因應馬祖物價浮動,馬祖政務委員會內的物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相關價錢,並明令規定豬隻各部位之價格,如1960年頒布的價格為例,如毛豬每百斤1260元、豬肚每斤17元等。但辦法執行不彰,私宰逃稅、灌水等現象仍層出不窮。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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