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22年鍾有榮立杜退盡根番田併額租年限銀底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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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杜退盡根番田併額租年限銀底契字是鍾有榮將其原向阿哆罕社番打必里烏蘭父子承典坐落於頭汴大貿坑二汴的水田的權利,轉給楊及億兄弟,約定退價銀300大員。契約保存完整,蓋有2個戳印共6處,左側邊緣處有水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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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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