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56年莊文萃立杜賣盡根契字併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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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組為乾隆56年(1791)11月,莊文萃同母親賴氏給魏理官立杜賣盡根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父鬮分之水田,座落水沙連社藔過坑仔庄,小名過梘仔,面積5分8厘7系8忽,配濁水1甲灌溉,年應納官租粟1斗7升5合。今因乏銀費用,以100大圓賣與魏理。本件代筆人莊亘南、為中人陳月官,知見人叔祖吳邦。嘉慶2年(1797),彰化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5230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73兩與納稅銀2兩1錢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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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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