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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職員證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物件為連江政府職員證,為陳書建先生擔任南竿鄉介壽村村長所持有,由證件背面註明職務所屬單位為南竿鄉公所,另外亦註明相關注意事項:一、本證自核發之日起使用。二、本證僅證明本地區各機關學校員工身分,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三、本證於辦公時間一律配戴於左胸口袋(女性配帶相同位置)。四、本證應妥慎保管,如有遺失應登報聲明作廢,並向主管單位報備。五、離職人員應將本證繳回註銷。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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