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2年賴潭立杜賣盡根契字併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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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組為嘉慶2年(1797)10月,賴潭給林勝記之立杜賣盡根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明買張朱敦埔地一所後墾成熟園,座落土名內挖石頭厝,年載番口糧租粟5斗。今因乏銀費用,以佛面銀132大圓賣與林勝記。本件代書族弟文信,在場知見男屘、檨、梢、法。本件蓋有秀朗社戳記。嘉慶3年(1798)6月,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020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91兩8分與納稅銀13兩2錢9分8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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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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