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各島嶼出入港證
圖片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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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此證件為連江縣各島嶼出入港證,因需返回馬祖申請,並於1985年3月22日由東引鄉戶政事務所填發,有效期前為1985年3月22日至31日止。此物件為乙聯:當事人隨身攜帶備查於返還原住地時繳還村登記站(如係遷出則繳交入登記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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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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