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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4年過溝庄吳文石立杜賣絕盡根田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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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14年(1834)7月,吳文石給西勢庄李德珠之立杜賣絕盡根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吳文石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自己分家後取得,座落土名西勢門口洋(今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面積1分,每年需繳納大租粟8斗庄栳(庄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水田,在中人吳扶祖的仲介,胞兄吳文賓、兒子吳草塲,管事劉振聲的見證下,以佛頭銀50大圓賣與西勢庄李德珠。代筆人方玉明。本件蓋有西勢等庄管事劉振聲記戳印。 (全文如下) 立杜賣絕盡根田契字人過溝庄吳文石,有自己鬮分應份得過水田壹所,坐落土名在西勢門口洋,大小共弍坵,受丈壹分,年帶納大租粟捌斗正庄栳。東至小圳為界,西至本家田為界,南至本家田為界,北至本家田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為界。今因乏銀應用,先儘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領,外托中引就送與西勢庄李德珠出首承買,三面言定時值價佛頭銀伍拾大員正。即日仝中銀契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準折短少等情為碍。其田果係文石自己鬮分應份之田,並不敢包賣兄弟別房人等之田,亦無重復典當他人,倘有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弊,文石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其田自賣之後即交付銀主前去掌管為業,一賣千秋,永断葛籐,日後子孫不得言贖,亦不敢言洗找。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反悔,恐口無憑,立杜賣絕盡根田契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同中親收過契面佛頭銀伍拾大員正完足再炤 又再批明其田上手老契印契書單有別房繳連,難以分拆,交與堂侄孫源利生收藏,各房照鬮分應份掌管,不得混爭,所批是實再炤。 內註失重字一字 在塲人管事(戳:西勢等庄管事劉振聲記) 為中人吳扶祖 知見人胞兄文賓、男草塲 代筆人方玉明 道光拾肆年柒月日立杜賣絕盡根田契字人吳文石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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