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咸豐5年陳仰椿等立胎生銀契字
圖片授權聲明 CC BY
展品描述
本件為咸豐5年(1855)12月,陳仰椿等給鍾宗貴之立胎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阿猴街瑞泰號陳仰椿、陳仰華、陳仰萃兄弟等人,因上月大母歸先,典去竹架下田後金錢仍不敷使用,因此再托中,並在母親吳氏、陳興邦、涂廷榮、陳阿酒的見證下,向得新北勢莊鍾宗貴借出50大元正,平重34兩,每元每月加利銀3分分兩季償還,如有拖欠即將之前典出,位於竹架庄(位於今屏東縣麟洛鄉田中村)之田抵債。 (全文如下) 立胎生銀字人阿猴街瑞泰號陳仰椿、華、萃兄弟等,因上月大母歸先,典去竹架下田業壹所與後修燈費用不敷,再托中前來向得新北勢莊鍾宗貴手內生過六八銀伍拾大元正,平重叁拾肆兩,當日三面言定每元每月加利銀三分其利銀係作兩季共納,不至少欠,如有少欠,即將所典竹架下之田,永無收贖,此係二比甘愿,恐口無憑立生銀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生字內銀伍拾大員,平重叁拾肆兩正批的。 又批明限至庚申年母利不能清白,將此竹架下之田,永不收贖,此係甘愿立批。 陳興邦 在場涂廷榮 陳阿酒 在場母吳氏 的筆仰椿 咸豐伍年拾弍月日利生銀字人陳仰華、陳仰椿、陳仰萃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