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20年新竹縣正堂給陳傳昌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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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光緒20年(1894)7月,陳傳昌買入陳□造田埔屋宇二所後,新竹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2616號之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紅毛港大崙腳庄,價銀144兩9錢,納稅銀4兩3錢4分7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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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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