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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1年蔴薯舊社屯外委給佃農楊阿秋田租穀繳納執照
圖片授權聲明 CC BY
展品描述
本件為光緒11年(1885)10月,蔴薯舊社屯外委潘隆盛,給佃農楊阿秋承耕東勢角雞油埔(今臺中市東勢區新盛里一帶)屯田之田租穀繳納執照,證明其已完納該乙酉年(光緒11年)晚季(一年兩獲,分為早、晚二季繳納)之租穀。楊阿秋承耕之土地,為蔴薯舊社孝希營盤田,面積2分8毫4厘;繳交的租穀為5斗6升8合。本件蓋有蔴薯舊社屯外委潘隆盛鈐記戳印。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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