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17年臺灣府苗栗縣正堂給小租戶徐義壽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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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臺灣一年可收兩獲,清朝時期稱為上忙與下忙,本件為光緒17年(1891)臺灣府苗栗縣正堂林桂芬(1889年~1892年在任)給大甲保五塊厝小租戶徐義壽執照,證明其已繳納光緒5年下則田1.108甲之下忙,錢糧正耗銀7.329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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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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