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12年二竹圍庄翁堂立典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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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典契是道光12年(1832)二竹圍庄翁堂將承父鬮分的園典給族叔翁永泉,典價45大員,未約定典期。契約左側加註「道光拾柒年貳月再借佛銀伍大元」。契約保存完整,為中人、立契人、知見人、代書人下方有花押,由於契約未附有契尾,契約上也沒有官防印戳,屬於未經官方認證的「白契」,有別於經官方認證後取得契尾的「紅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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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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