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6年李嬰等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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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咸豐6年(1856)11月李嬰給義和公之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李嬰仝胞姪李位、李容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加祖父遺留下來,座落捒東保半片厝莊後,面積1甲2分,每年納業主張大租粟9石,帶泉埤圳水流通灌溉之水田,在說合中人中人盧然的仲介下,以180大圓賣與義和公。本件代筆人何俻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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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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