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23年新埤庄黃德潭親立附典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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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親立附典契是道光23年(1823)新埤庄黃德潭將父親買來坐落后溝尾庄楊家土地,先前已向同庄鄭燕居胎借佛銀43大員,今再胎借佛銀14大員,合計57大員。契約保存完整,摺痕處有輕微破損及污漬痕。為中人、在見人、知見人、立契人下方有花押。由於契約未附有契尾,契約上也沒有官防印戳,屬於未經官方認證的「白契」,有別於經官方認證後取得契尾的「紅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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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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