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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頒助家戶衛生實施辦法-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連江縣政府為了促進公共衛生之有效推展,增進國民健康,頒發家戶衛生實施辦法,實施階段首先在南竿鄉介壽村、北竿鄉塘岐村和白犬鄉青蕃村舉辦,再依次推展到各村。據《馬祖日報》55年6月20日報導指出,此辦法「以鄰為執行單位,每三天檢查一次,村辦公處為執行及督導單位,每十天檢查一次,鄉公所為考核單位,每月檢查一次,警察局及各國校為協辦單位,各社團及鄉民眾服務站為輔導單位,衛生院(所)為指導單位,縣政府則為詳審單位,於三個月實施完成後驗收成果評定獎懲。辦公處在舉辦家戶衛生之前須召集各鄰鄰長、保健員及村民舉行講習,由衛主院派員講解家戶衛生之做法與實施計劃。透過誘導個人衛生習慣做起,再推展到家庭及村落環境之整理。檢查項目如下: 1.毛巾、牙刷、嗽口杯、臉盆等個人用具之分開使用 2.庭院、臥室、客廳、臥室、廚房等環境之整潔美化 3.食物、菜櫥、筷碗茶具、水缸等用具之加罩 4.雞鴨加圈 5.蒼蠅拍與急救盒之備置。」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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