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9年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給陳國珍買阿滿元田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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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1.本件為光緒9年(1883)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給陳國珍買阿滿元田契尾,大肚業戶陳國珍以91兩購買大肚社番人阿滿元,位於山仔腳前洋,向官方繳交稅銀2兩7錢3分。布字21162號。
2.「契尾」:向政府登記納稅而黏貼於契字末尾之證書,附有契尾的地契通稱紅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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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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