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9年大甲西社番烏蚋加已立開墾永佃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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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9年(1829)12月,大甲西社番烏蚋加已給張秀等之立開墾永佃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大甲西社番烏蚋加已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決意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下大安庄之荒埔,在中人任仔的仲介以及阿武的見證下,以佛銀39大圓典與張秀、張□、張□兄弟三人。本件代書人郡迺。本件蓋有烏蚋加已、任仔、郡迺、阿武之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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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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