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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51年黃掽仝立典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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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乾隆51年(1786)6月,黃掽給王宅之仝立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掽、黃齊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父親遺留下來,坐落崁腳社(位於今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前,帶水泉壹口流通灌溉之田地,在中人蔡喜的仲介以及黃先老的見證下,以佛銀156大圓典與王宅。雙方約定3年後贖回。 (全文如下) 仝立典契人黃掽、齊,有承先父下則田大小陸坵,坐落崁腳社前,東西四至均照上手原契內,另帶水泉壹口,參分均輪流注。今因乏銀完課,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不承,外托中招得王宅承典。三面言議,定時價番頭銀壹佰伍拾陸大員足,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付銀主前去掌管,不敢阻擋。限至三年終偹足契內銀贖回取出典契,至期如銀未便,不論年限。保此田係齊等承先父明買物業,與房親叔兄弟侄無干,亦無多張典卦他人財物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齊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生端異言,恐口無憑,合立典字壹紙並上手契貳紙合共參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來番頭銀壹佰伍拾陸大員完足,再炤。 內失落上手契壹紙批明 知見人黃先老 乾隆伍拾壹年陸月日立典契字人黃掽、齊 為中人蔡喜 書字人掽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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