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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6年陳江等立賣盡根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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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陳江陳義陳糖將下則田園坐落土名虞朝仔社頂廍邊(位於今臺南市東區德高里),賣與劉克安,價格佛銀300元。知見人母陳許氏,為中人黃德枝,代書人吳芳奇。 (全文如下) 仝立賣盡根契字人仁和里德高厝社陳江、義、糖,有承祖父鬮分應份下則田園伍坵,其田園叁坵比連,坐落土名虞朝仔社頂廍邊,東至王爺園,西至鄭家公園,南至鄭家田、北至車路,併帶園頭公堀一口灌溉在內。又田壹坵,東至鄭家公園,西至鄭家田,南至曾家園,北至鄭家公園。又園壹坵,坐落土名虞朝社尾園邊并帶鳥拔在內,東至坑、西至曾家園、南至蘇家園、北至坑,四至明白為界,年納仁和二里戶名陳傳供粟壹石壹斗貳升柒合陸勺,又納仁和一里戶名陳雲盛供粟壹石,勻丁照配。今因乏銀完課,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 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此田園五坵盡賣與本里本社劉克安出頭承買,三面言議着下時價佛銀叁佰元,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掌管,聽其招佃耕作收成納課,永為己業。一賣終休,後日子孫不敢言找,不敢言贖。保此田園果係義等承祖父鬮分應份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張重典掛他人,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為碍,如有不明,義等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兩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立賣盡契字壹紙,并帶上手印司契壹紙,共弍紙,付执為炤。 即日仝中見收過賣盡契面銀叁佰元完足,再炤。 知見人母陳許氏 同治陸年十二月日立賣盡根契字人陳江、義、糖 為中人黃德枝 代書人吳芳奇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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