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7年郭光採立借字
圖片授權聲明
展品描述
借單即是一般的銀錢借貸契字,本件為郭光採向蘇俊記借貸68足秤銀100大員。
(全文如下)
立借字人郭光採,因乏銀應用,向蘇俊記借出六八足秤銀壹佰大元,每月愿貼利息六八銀■元,逐月清楚,不敢短欠。限至四個月為滿,偹還母利取回原單,恐口無憑,合立借單付執為照。
同治柒年柒月貳拾日,立借字人郭光採
備註:打棕街,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水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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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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