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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臺南市全圖〉
圖片授權聲明 PDM
展品描述
〈臺南市全圖〉,主圖比例尺五萬分之一,民國41(1952)年10月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監製,為《臺灣省各縣市地圖》系列圖之一。 主圖繪製範圍為省轄臺南市全境,相當於今日直轄臺南市之中西區、東區、北區、南區、安平區、安南區。功能分類屬行政區域圖,內容包含區界、主要街道、建成區(舊城以外)、鐵路、道路、寺廟、燈塔、魚塭等資訊,無里名里界。地圖無地形描繪,有經緯線,地圖上方指北。附圖為臺南市市街圖,比例尺二萬五千分之一,繪製範圍為舊城區,有街道名、主要機關、學校等資訊,圖上路名為1980年代整併前。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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