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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防衛部頒布軍歌教唱輔導辦法-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馬祖防衛部為培養官兵情緒,提高士氣,於1969年頒布《軍歌教唱輔導辦法》,通飭各基層單位確實遵照實施。據《馬祖日報》58年4月10日報導指出,該辦法規定南竿地區由南竿守備區辦理、北高地區由北高守備區辦理、白犬地區則由白犬守備部辦理。「 一、輔導單位: (一)各地區之陸軍單位 (二)以連(隊)為單位,每單位選出具有軍歌教唱經驗或有是項專長之一人參加 (三)各連之輔導長一律參加。辦法中並規定,輔導時間為一至二天,由各守備部自訂;完成時間一律限今日前完成輔導工作,並報防衛部核備。 二、輔導課目 (一)以年度軍歌教唱為主(含必唱及選唱歌曲) (二)簡易之軍歌教唱法 (三)精神講話(由各守備區指揮部主任擔任)。 四、成效驗收工作,由防衛部督導組辦理。」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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