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2年西港庄陳光道立賣盡絕園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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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1.本件為嘉慶2年(1797)西港庄陳光道立賣盡絕園契,陳光道有一塊土地,位在同安藔,年納王合盛租栗1石。今因缺錢,以佛面銀170大員賣給蕭壠社族親陳仕欣。
2.「杜賣盡根」:土地產業完全買斷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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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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