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龍潭慘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龍潭慘案乃日治時期臺灣大溪郡龍潭庄發生的命案,農戶女子翁廷妹在採集切割家中生長的蕃薯藤以用來餵豬時,兇手自其身後以刀攻擊,使之身首異處慘死。當時現場只有被害人的祖母,沒有目擊任何人出入,被害人父母認定兇手是翁廷妹的情人徐岳水,警方也旋即逮捕徐岳水並將之定罪。但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此案仍有疑點。 【疑點與爭議】 從此案報導來看,在沒有現場證人的狀態下,警方僅憑受害者家屬的證詞,就斷定徐岳水為犯人,徐岳水若為真兇,為何在案發之後仍在鄰近滯留,以至於警方可以輕易地在隔日就找到犯人呢? 【社會後續影響】 無。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徐岳水被逮捕、審判後,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其他】 本案從警方調查的散漫、兇嫌薄弱的動機、逃脫路線的異狀和翁家父母的私怨等,或許可以合理懷疑徐岳水有嫌疑,但徐岳水的定罪未免有些過於草率。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