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竹城疑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02年8月,在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中的魏家爭產案件中,有兩名年紀相仿的女性均聲稱自己是原告「(魏)莊氏順」,莊氏順父母、丈夫已逝,沒有兄弟姊妹,唯一可指認的是正在與莊氏順打遺產官司的大伯,但兩人之間有著明確的利害關係,使得到底誰才是莊氏順本人撲朔迷離。 【疑點與爭議】 1.誰才是真正的莊氏順? 2.無法確認冒名者的來歷與動機? 3.冒名者是否遭到懲處?法官最後從何判斷? 【社會後續影響】 1928年《臺灣日日新報》上刊載了一則名為〈慶賀中元〉的報導,其中出現了莊氏順的名字。 【時代背景】 根據1901年開始日本人做的舊慣調查,臺灣人的繼承並非如日本為戶主單獨繼承制,而是以諸子(包括養子在內)均分為原則。因此孀婦的繼承權,關鍵在於戶主地位的存在與否。按照臺灣舊慣,養子寡婦的繼承權原則上有賴夫家親族的承認。 【審判過程】 無。 【其他】 依照舊慣來處理臺灣人之間民事糾紛的原則,要到1923年日本民商法適用於臺灣才告終止,換言之,莊氏順這個案件應該是以清領時期沿襲下來的臺灣固有風俗來做判定。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