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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大旅社命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開封大旅社命案又稱羅添丁命案,1985年11月6日下午2時左右,45歲水果商販羅添丁(?—1985年11月6日,45歲)帶一名目測年約35歲女性到西門町旅館「開封大旅社」的107號房休息,不久後女性即帶一個紙袋離開旅社未再歸來。旅社服務生在晚上7點探查107號房,發現羅添丁無頭的全裸屍體躺在床上,頭顱在數天後於大漢溪發現。檢警跟法醫研判羅添丁可能先被同行女子下藥迷昏,或是由男性共犯協助,先被繩索勒斃後再被割去首級。同行女子身分不明,命案至今未破。 【疑點與爭議】 1. 行凶手法與動機:兇手為何要帶走羅添丁人頭?如果僅為延遲遺體被認出的時間,這個手法也過於麻煩。是否有仙人跳之外的動機? 2. 共犯:本案被警方懷疑另有共犯,因為女性通常難以制服男性,更何況還要一人割下人頭。兇手若非手法熟練,就是有共犯協助。但兩者皆無法證實。 3. 法醫驗屍延遲:案發之後,法醫沒有立刻解剖屍體,而是等了將近1週才進行,資深警官曾向媒體抱怨這個延誤可能造成破案困難。 【社會後續影響】 當時臺北各家廉價旅館中,也前後發生多起詐騙案,受害者人財兩失。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1985年11月6日下午2點15分,羅添丁與一位身高約156到158公分、身著白色上衣跟裙子、服務生目測約35歲的女子到位於開封街與西寧南路上的開封大旅社的107號房休息。下午3點半左右,女子提著兩個一尺寬、一尺半高的紙袋出來,留給服務生500元,聲稱自己要為兩人買南下車票後便離開旅社,這是最後一次目擊此女子。 晚間7點左右,旅社服務生張王秀英見羅添丁遲遲未出房間,前去查看,發現羅添丁失去頭部的全裸屍體仰臥在床上,棉被蓋住身體,下體流有精液。現場沒有打鬥痕跡,家具也多在原位,浴缸中的水放滿,沒有人洗澡過的跡象。 案件一開始,因為屍體無頭關係,警方並不知道死者身分,但羅添丁與旅社老闆娘陳雪子相識,也多次來過旅社,陳雪子認出當天來客是羅添丁後,警方請羅添丁之子羅鑫中認屍,依羅添丁的藍色拖鞋、長腳毛與雞胸等特徵確認死者身分。 同年11月16日,羅添丁失蹤的頭顱在大漢溪被釣客呂明鐘發現,經羅鑫中認屍後,從鼻頭大、左眉靠鼻頭上方黑點、上門牙剩一顆與下門牙四顆等特徵確認是羅添丁之首。 警方根據遺體全裸跟殘留精液等現場狀況以及服務生目擊羅添丁與女子出入房間的證詞,判定同行女子嫌疑重大。由於羅添丁身上帶的3萬多元現金加上兩張共30萬元支票及戒指等值錢物品,全部不翼而飛,故判定兇手是以色誘設下陷阱,為財殺害羅添丁。 警方調查羅添丁可能的女性交往對象,本先鎖定前女友「阿英」,找到為票據法被通緝而避不出面的阿英後,證實阿英並無嫌疑,目擊服務生也未能指認阿英是否為與羅添丁同行之女子。之後警方將調查對象轉向按摩店、理髮廳等羅添丁常出入的軟性色情場所,但依然沒有結果。 【其他】 法醫發現羅添丁頸部腫脹,肺部也發黑腫脹,血液從頸部傷口「流出」而非「噴出」,顯示他在被人斷頭之前,就已經先被勒斃。內臟並未驗出可疑藥物,但仍不排除被害人有先被下藥迷昏的可能性。 檢警調查阿英、張姓按摩小姐等多名人士時,皆有採集體毛、分泌物等供鑑識比對,然而這些人士的嫌疑最後均被排除。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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