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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遺骨竊盜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55年10月,第二屆苗栗縣長劉定國母親劉老夫人的金斗甕不翼而飛,甕中只留下一篇恐嚇信。 【疑點與爭議】 警方自始自終無法確認兇嫌是誰。 【社會後續影響】 同年8月,彰化火車站也發生一起骨骸怪案,但經化驗後與劉老夫人無關。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1956年2月,苗栗縣警方將此案移送至新竹地方法院辦理。 【其他】 11月20日,前任苗栗縣縣長的座車司機黃木榮在縣內的公共食堂,酒後與議員賴江質發生口角打鬥,而被警察以違警罪逮捕。警方無意間發現黃的筆記與甕中信的筆跡比對後相似,再加上劉定國上任後欲將黃木榮資遣,因此警方與劉定國都懷疑黃木榮是因為懷恨在心而決定盜墓。警方兩度以疲勞審訊的方式,熬夜審問黃木榮,但黃木榮始終否認偷竊。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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