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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瑞徵槍擊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87年1月21日晚上9點左右,立委蕭瑞徵及其妻林品貝在其住處遭人開槍襲擊,蕭瑞徵送醫急救後仍然死亡。 經警方調查,可能與蕭瑞徵的複雜背景有關,故在調查夫妻兩人與他人的各種紛爭後,鎖定最近與蕭瑞徵結怨的包商李金原。 李金原在警方到訪前便已逃亡,在全臺大通緝之下,終於在高雄逮捕李金原,也因此得知兩人間有金錢糾紛,據李金原說詞,兩人本約定一起完成斗南田徑場擴建工程,但因李金原後期資力不足,蕭瑞徵轉向他人合作。 但蕭瑞徵未歸還李金原之前付出的押金,生活陷入困難又與蕭瑞徵談判未果,才萌生殺機。李金原最後也因法官認為情堪憫恕,從死刑改遭處無期徒刑。 【疑點與爭議】 此案為臺灣首次有立委遭槍擊的案件。 【社會後續影響】 地方的陳情糾紛引發殺機,司法正義引發後人的省思。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法官認為李金原的生活尚未陷入絕境,沒有鋌而走險的必要,且不循民事訴訟等正當途徑解決,竟然訴諸私力救濟,罔顧法紀,所以判了李金原死刑。 同年高等法院更審改判李金原為無期徒刑,仍褫奪公權終身,刑庭認為,李金原是在鉅債逼身,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喪失理智而犯案,衡情尚堪憫恕,所以改判為無期徒刑。同年12月1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李金原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其他】 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蒐集目擊者證詞,並調查蕭瑞徵及林品貝是否與人結怨,之後鎖定包商李金原。專案小組派出人員分赴桃園、雲嘉、高屏及臺北地區,全力追查李金原。後高雄刑警大隊接獲線報,指稱李金原因過往工程的地緣關係,極有可能藏匿於高雄。高雄刑大根據線報,在李金原好友家附近埋伏數日後,終於逮捕李金原。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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