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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爆炸勒索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義美爆炸勒索案發生在1972年9月21日,位於延平北路的義美西點店門口前方發生爆炸,炸傷排隊購物的民眾12人。根據義美當時的老闆高騰蛟說法,在同年9月起義美即接到一系列勒索信,但當時不以為意便未報案。此案後於隔年1月10日偵破。 【疑點與爭議】 無。 【社會後續影響】 此案曾被列為「五大刑案」之一,與曾黃淑惠命案、中華商場彭玉戈命案、立委呂雲章遇襲案、雙城街李鳳英命案並稱為「五大刑案」,是當時警方感到較為棘手難破的刑案,也是動搖社會大眾心理的案件,證明了戒嚴時期的社會治安並不比解嚴之後好。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爆炸案發生後,據當事人證詞,店員郭雪月看到有一牛皮紙袋放在冰箱與牆壁空地之間不斷冒煙,孕婦李阿棗遂將紙袋拿出店外,另一顧客洪金榮見紙袋的煙不停,以腳踩之,結果發生爆炸。 受傷者名單如下: 林文博(30歲,重傷) 、游美蓮(15歲)、 李阿棗(25歲)、 董希玉(52歲)、 陳東慶(39歲)、 游美未(20歲)、 葉秀娥(30歲)、 黃淑君(4歲)、 石正仁(6個月大)、 陳清田(50歲) 、洪金榮(19歲)、 陳鳳鳴(32歲)。 老闆高騰蛟稱,同年9月1日,義美曾接到一封勒索信,威脅義美在同月12日須交付20萬元,否則要對義美不利,接著也收到另外兩封勒索信。三封勒索信的署名都是「一個骷髏頭跟兩根交叉的骨頭」。但當時高騰蛟不以為意便未報案。高騰蛟認為勒索案是先前有糾紛的同業競爭對手所為。 【其他】 1972年11月5日,義美重慶南路門市再度發生爆炸案。一名歹徒拋擲土製炸彈到飲食室,造成一名顧客輕傷。警方研判兩起案件有高度相關性,是同樣犯罪者所為。警方曾監聽義美總店與各分店電話,並查獲兩名可能涉案男子,經過調查後證明他們與本案無關。警方持續追查,接獲情報於1973年1月9日下午,逮捕綽號「一條龍」的男子周某,並起出土製炸彈跟製作之化學原料,並調查得知本案尚有兩名共犯。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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