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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來庵事件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西來庵事件」又稱「余清芳事件」、「玉井事件」、「噍吧哖事件」,是發生於臺灣日治時期大正四年(1915年)的武力抗日事件,領導人為余清芳、羅俊、江定等人。此事件是臺灣日治時期諸多起事之中規模最大、犧牲人數最多的一次,同時也是臺灣人第一次以宗教力量大規模武力抗日的重要事件。西來庵事件結束後,使臺灣人認識到由於軍事實力的懸殊,武裝抗日並不可行,民眾開始以和平方式爭取民主與自治,從此由武裝暴力轉型為以社會運動與政治訴求的文化抗日運動,所以西來庵事件也成為臺灣漢人最後一次武裝抗日。 【疑點與爭議】 有學者研究表示余清芳大部分資金並非來自西來庵信徒的捐獻。 臺灣總督府指控余清芳等人透過扶乩儀式散播「神詔」,但檔案資料中找不到任何和這些指控相關的線索。 【社會後續影響】 西來庵事件結束後,臺灣人認識到由於軍事實力的懸殊,從此由武裝暴力轉型為以社會運動與政治訴求的文化抗日運動,西來庵事件成為臺灣漢人最後一次武裝抗日的紀錄。 2015年適逢噍吧哖事件100週年,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原址整修玉井糖廠招待所等建物,規劃成「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 【時代背景】 清領時期臺灣中南部有數千間私人「糖廍」,以甘蔗製糖。但進入日治時期後,臺灣私人糖廍被迫關閉,所有甘蔗只能賣給日本人的糖廠,但糖廠卻只開低價向蔗農收購,由於無其他合法銷售管道。蔗農只能被迫賤價出售甘蔗。 此外,以前人民可以自由上山開採樟腦、苧麻,但日治時期的林地變成國有地,要獲得日本人許可才能開採,原本依靠山林資源的農民也頓失經濟來源。 再者,1913和1914年間臺灣發生兩次嚴重的颱風災情,甘蔗被破壞、米價飆漲,農民生活越發困難,對殖民政府的不滿也逐漸升溫。 【審判過程】 由於參與事件者遍布各地,據總督府統計,被捕的人數多達1957人,其中在臺南開設的臨時法庭中,被判處死刑者,除主事者余清芳、羅俊、江定外,竟高達866人。但在日本國內與國際輿論壓力下,1915年11月10日安東貞美總督以大正天皇即位為由,四分之三的死刑犯被特赦為無期徒刑。 【其他】 「西來庵」創建於1911年,原址在臺南廳亭仔腳街知名的府城隍廟西鄰,當時由信徒蘇有志、蔣襟三、鄭利記等人發起籌建,主祀五福大帝。 當時廟裡的信徒主要分為福派與春派,福派多為臺南市中、上流社會地方仕紳,春派多為大目降、噍吧哖、關帝廟、阿公店及蕭壟等地的人士,如余清芳與蘇有志即屬春派。 余清芳、蘇有志、鄭利記等人為西來庵重要信徒,經常在西來庵出入舉行扶乩儀式,三人長年藉託宗教教義,宣傳反日,招集信徒伺機起事,一方面發放神符、呪文等物,起事時可做為同志之證,並以修廟為名,籌募抗日基金。 由於余清芳聲勢浩大,保密工作不足,1915年臺灣總督府耳聞風聲「南臺灣各地傳言,中國軍隊即將攻打臺灣,與臺灣人裡應外合,驅逐日本。」總督府命軍警加緊查緝。基隆港警察又發現一名臺南人蘇東海,攜帶鉅款,奔走於廈門與臺灣之間,且言行非常可疑,遂將蘇東海逮捕,但並未對嚴加控制,而是暗中監視。 蘇東海在監所又遣一名被釋放出所的同夥,送信給余清芳的手下,醞釀起事。總督府遂發覺余清芳、羅俊等人才是事件主謀。於是全臺灣憲兵與警察大舉逮捕抗日分子。6月29日羅俊走避不及,於嘉義竹崎遭到逮捕,余清芳則於消息洩漏後潛入山中,和同謀者江定商討對策,決定提前起事。 1915年7月6日余清芳在遭公家通緝下,以「大明慈悲國奉旨平臺征伐天下大元帥余」名義發表了《大元帥余告示文》,發動起事。7月9日余清芳、江定突擊甲仙埔支廳。8月余清芳、江定奇襲多處警察廳,焚燒南莊派出所,襲殺眾多日警及其眷屬,逼近大目降(今臺南市新化區),聲勢浩大。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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