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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人毒蠻牛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2005年5月17日晚上八點多,一個穿大衣、頭戴鴨舌帽的男子,悄悄地進入台中市府路53號的全家便利商店。他將一瓶內含氰化物的蠻牛放在架上。男子雖在瓶子上貼上了紅色的文字配上綠色的骷顱頭,寫著「我有毒,請勿喝」的標語,但在一個半小時後,55歲的水電工周乙桂購買並喝下這瓶毒蠻牛。周乙桂發現味道不太對,拿給店員李志偉喝。李嘗了一口,覺得味道確實不對勁,但他還沒來得及有其他反應,周乙桂就已經「砰」的一聲倒在地上昏迷不醒。5月18日的晚上11點半,周乙桂不治身亡。 同日10點,台中中正路125號的OK便利超商,出現了類似的情況。女子趙世芳喝了一口她剛買的毒蠻牛,說味道怪怪的,遞給朋友何漢森嚐一下,何剛剛接過來喝了一口,趙世芳就啪地一聲昏倒在地上。 除周乙桂與趙世芳兩組受害者外,送貨員李峰銘也遇到同樣的狀況。17號當天他喝下毒蠻牛後,覺得身體不適,跳上計程車,要司機「載我去最近的醫院」。說完這句話後,他就昏迷在計程車的後座。 從指紋與毒物來源均搜查不到疑兇,最後透過監視器「以車追人」的方式,找到嫌疑犯王進展。而另一條有力的線索,是被下毒的蠻牛中,有部分僅鋪貨給台北縣的店家。因而當王進展浮出於搜查線上時,他的嫌疑也就越發地濃厚。警方查扣王進展的電腦,在其中發現曾經犯下「中正機場台銀強盜案」的王進展,分析各國「千面人」案件的檔案,以及據此精心策畫的作案細節。 【疑點與爭議】 王進展原本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王進展在飲料瓶身上,有貼著「我有毒,請勿喝」的字樣,認為王進展不是故意殺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此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表示無法接受。 【社會後續影響】 自千面人事件後,食品隨機投毒在臺灣引發恐慌,警方透過指紋與化驗食品緝兇的難度大為提高。 沒過多久,與蠻牛相類的產品「保力達B」也傳出發現被加入毒物的消息,民眾更是惶惶不可終日。事件爆發後,超商與食品商下架相關飲料、衛生署與各地衛生單位開始進行相關抽驗與宣導毒物知識、而民意代表則恍然發現政府單位對此等劇毒的管制頗為漫不經心,要求嚴查。警方則背負了莫大的壓力,務求在最短時間內捕得兇嫌。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5月27日,家住臺北縣(現新北市)的40歲的男子王進展被逮捕,並向警方坦承其恐嚇的目的及犯罪手法乃是模仿「固力果·森永事件」(即森永千面人事件)。6月2日,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劉邦繡偵查終結,認定王進展在11處商店擺放摻有氰化物的飲料,涉嫌11次的流通物下毒罪、1次殺人罪和10次殺人未遂罪,從重依連續殺人罪嫌起訴,具體求處死刑。7月11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連續殺人罪判處王進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到更三審,都維持死刑判決。但於2009年,在台中高分院在更四審時出現逆轉:法官認定王進展已經在飲料上貼上警語,主觀心證認定無殺人犯意,因而更改適用法條,判處無期徒刑。 【其他】 無。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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