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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科搶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80年,李師科以土製手槍槍殺警衛李勝源,取得犯案的點三八左輪手槍。兩年後的4月14日,他戴著鴨舌帽與口罩,持槍闖進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走531萬元,犯下震驚社會的銀行搶案。 警方起初公布搶案影像以徵求目擊者證詞。有目擊者指稱犯案者開紅色計程車,正好與王迎先的車同色,且警方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到銀行放鈔票的塑膠袋,塑膠袋旁邊有一個尼龍被套,警方認為這個尼龍被套與王迎先家中丟棄的一條被單相同,於是警方決定開始調查王迎先。將王迎先帶至傳說是警方用來刑求的「招待所」,具王貴梅證詞,他有聽到王迎先被打的聲音。之後王迎先坦承犯罪,答應帶領警方取贓款,但他在路途中疑似自盡。 與此同時,有人向警方舉報李師科才是兇手。這個人是李師科的鄰居,因李師科將大部分的贓款送給他們,他覺得奇怪而報案,因此李師科才被逮捕。李師科坦言犯罪原因是國家虧欠他太多,且看不慣社會風氣。同年5月26日,李師科被捕不到一個月就被執行槍決。而因王迎先被刑求的陋習曝光促成修法,自此嫌疑人在偵訊時也能夠選任律師。 【疑點與爭議】 在警方逮捕真兇李師科之前,警方逮捕了條件相似的王迎先,未經詳細調查就認定其為主嫌,是一大爭議點。王迎先與女兒王貴梅被偵訊的地點也非警局,而是招待所,不符合正常偵查程序,疑似有刑求問題。更因警方有此爭議,導致王迎先是否真為自殺一事不能盡信警方說詞。 另外,不論是李師科或者刑求警員之判決書皆不可得,否則更能夠釐清事件的官方說法。 【社會後續影響】 1. 因王迎先被刑求,促成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 2. 因李師科犯案時戴著鴨舌帽與口罩,自此進銀行都須脫下口罩及安全帽。 3. 王兆釧於新北市新店創辦無天禪寺,供奉李師科為門神,一說為紀念其劫富濟友,一說為諷刺時政、凸顯國民黨威權統治。 4. 本案後來有兩部改編電影。一部是1988年《老科的最後一個秋天》,李佑寧導演,吳念真編劇,孫越主演;一部是1988年《大盜李師科》,李建緯導演,午馬主演。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1982年5月7日下午,行政院依照戒嚴法將李師科核交軍法審判,5月17日軍事法庭開庭審判李師科,判處死刑。同年5月26日,李師科執行槍決。 【其他】 王迎先的女兒王貴梅表示,當時在招待所中,一名男子抓她的頭髮打了她兩巴掌,要她承認被單是她家的,而且她也聽到父親王迎先所在的隔壁房間,發出哭聲、撞擊聲、大聲喘息及嘔吐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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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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