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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加強蝦皮聯檢工作-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為防蝦皮走私,1972年加強聯檢工作,被檢查而沒收之蝦皮,無論數量多少,均悉數交由承包者收購,所得價款全數充作獎金。據《馬祖日報》61年3月6日報導指出,舉發走私蝦皮的獎金分配辦法如下:「 一、如經人舉發而查獲者,其蝦皮所值價款指撥舉發人百分之六十,其餘作為查獲機關工作人員獎金。 二、無舉發人而查獲者,全部價款指撥查緝機關工作人員獎金。 三、凡查獲違反管制之蝦皮案件,應由各有關聯檢單位或所在地警察機構人員,按權責規定處理,除前述第一、二項除舉發人應得獎金外,其獎金分配為參加緝獲之當事人員佔百分之七十,緝獲單位佔百分之十五、審理或主辦業務單位佔百分之十五。 另外防衛部通令駐軍官兵不得徑向漁戶購蝦皮及攜帶量超出規定,并責成島際間交通船駐船人員防止船員走私,未設聯檢單位之各港沃口守備部隊嚴予查緝,各港管站約束舢舨夫嚴禁參與或協助走私。政務委員并且規定連江縣工會應約束碼頭工人,嚴禁與或臨助走私,違者送警察局依法辦理,零售蝦皮由漁會統一包裝發售。」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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