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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方志是以地理區劃(通常是行政區)為範圍,記載該地之風土民情、山川名產、歷史沿革、遊宦鄉賢等的書籍,具有地方史的性質,在資訊不發達的時代,是統治者了解該地的知識基礎,進而可作為施政參考。此外,方志的修纂亦有宣示統治者領有該地的功能,尤其是新闢領土,如臺灣,方志編纂是將未知的自然地域、納入已知的知識領域的過程,記載範圍由南臺灣開始,逐步擴大,意味著版圖的納編與統治的成績;另一個例子是《大清一統志》,這是各地方志的集合,以收納全境資料的意圖,將大清統治下的各行省、地域,編為行政區,記載各地山川風物、歷史沿革,成為「大清一統」的證據。 依據記載的範圍,方志可分為縣志、府志、鄉志、市志、區志等,如《嘉義縣志》、《臺灣府志》、《太保市志》、《士林區志》,過去以省為單為的方志,則稱為「通志」,如《臺灣通志》。此外,方志的內容多輾轉抄襲,歷代志書的品質良窳不齊;但周鍾瑄、陳夢林編纂的《諸羅縣志》,除了是臺灣的首部「縣志」,更是臺志的表率。 上圖為《大清一統志》《噶瑪蘭廳志》的卷首附圖,這是古代方志的特色,用地圖直接點出統治範圍。有些方志還附有「八景圖」,卷內文字收錄八景詩作,成為各地八景的起源之一(官方制定、文人創作)。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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