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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專賣與創業事務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這篇文獻出自《臺灣酒專賣史》,由總督府專賣局出版,是1941年以前關於台灣啤酒產業發展最權威性的官方記載。 大正末期~昭和初期間,啤酒在台灣的需求量大增,甚至跟其他酒類出現市場競爭。當時麥酒以內地進口為大宗,為了檢討爭奪市場產生的弊病,島內業者間於昭和5年成立民間專賣—麥酒販賣株式會社—,並訂定各家業者每年的販售配額、指定特約商店、公告固定的買賣價格、縮短付款時間等。尤其是在與高砂麥酒會社協定的部份,販賣會社以每年52,500箱責任保證的方式販售高砂啤酒,每箱定價11圓(不含外箱則少10錢)。   爾後當局於1933年實施啤酒專賣。在實施專賣前,當局對相關業界可能造成之影響、專賣範圍、所需經費等個別進行分析,所得結果為: 1、專賣所需經費(第一年度):1,017,986圓。 2、專賣範圍:考量政府財政問題,先採取以販售為專賣的方式。 3、收購方式:當局以低單價直接向內地的生產公司收購島內所需之所有種類的啤酒。對高砂麥酒會社基本上以每年52,500箱保證收購。 4、販售方式:與酒類販售方式相同,透過酒類經銷商及一般零售商賣給消費者。 5、支付啤酒批發商20%的停業給付金。 6、指定政府經銷商(每年銷售量達2,000箱以上)與零售業者(每年銷售量未達2,000箱),並按比例酌收手續費。 7、增加相關公務員數量。   文中提供大量專賣前與專賣後台灣各品牌啤酒之種類、配額、銷量、進口業者名以及台灣與日本各城市每月的啤酒零售價變化、專賣預算等相關數據,甚至是當局在實施啤酒專賣後給予相關業者的配套措施等。如此大量而詳細的數據,不僅可看出在日治時期台灣在實施啤酒專賣前後於業界間產生的具體差異為何,也可高砂麥酒在整理市場中的特殊地位。尤其是對市場地位處於劣勢的高砂麥酒會社而言,實施啤酒專賣反而較為有利的。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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