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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傳在台事蹟 劉壯肅公奏議卷首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又念足兵必先足食。 於是丈田畝,清糧賦,四年溢經額三十六萬三千三百兩有奇。其諸所創土田、茶鹽、金煤、林木、樟腦之稅,充羨府庫。始至,歲入金九十萬,後至三百萬。因築礮臺,購火器,設軍械局、水雷學堂,要以興造鐵道為綱紐,輔之以電線、郵政。穴山梁水,闢巨道七百里,以通南北。臺防益固。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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