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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腦抽稅的發展 新竹縣志初稿卷二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同治五年,臺灣道吳大廷委司料館者,不得售樟腦與洋人。同治六年,委興泉永道曾憲德來臺會同議辦,准洋人自行入山採買樟腦,明定章程;料館遂名存實亡,內山盜匪充斥。同治九年,臺灣道黎兆棠查洋人入山採買樟腦,並未按照章程先完子口半稅;札飭委員候補府胡斌會同淡水廳設卡抽釐。每樟腦百觔,抽釐五角五點,與半稅同。初議歸民行代收,旋撤,仍歸各口釐金局員抽收。臺地洋商完半稅釐金自此始。光緒十七年改徵防費,每腦竈一位,月徵防費銀八圓,向道署繳納。其樟腦售買,不復抽釐。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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