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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第二、三法庭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圖片為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第二、三法庭。 今日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暨「國家人權博物館」,原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又被稱「景美看守所」,是警備總部轄下軍法處用地。200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決議將此營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規劃為人權紀念園區。2018年3月15日正式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 此區為戒嚴時期軍事、政治、治安案件審訊、羈押的場所,許多政治受難者在此遭到判刑(死刑或刑期),於此區代監執行或短暫羈押後轉送至綠島或臺東泰源監獄。其中判刑就是在園區內所設置的軍事法庭內審判,相較於因為美麗島事件而廣為人知的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第一法庭,還有兩間較小的「第二法庭」、「第三法庭」,同樣也用來審判政治犯。當時在此處開庭審訊的案件都是不對外公開的秘密審判,每當政治犯遭逮捕後,皆經警總保安處、調查局或憲警單位偵訊後送來此地審判。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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